一、考核对象
1.各镇(街)农气信息服务站及其信息员;
2.白马为农服务示范点、傅家边为农服务示范点、长乐为农服务示范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及其信息员。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
(一)信息员
1.涉农信息服务(满分40分)
工作期间须浏览溧水气象网、江苏农业网、金陵农网、溧水农业网和信息员QQ群,及时查看气象手机短信,根据最新农业信息与气象预警,及时为广大农民、涉农企业和种养殖大户提供各类信息服务,尤其要重点做好影响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同步更新上墙涉农气象专报。及时提供服务且未出现失误的得40分;未提供信息服务或提供不及时的,每次扣5分,直至不得分。
考核依据为《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工作日志》服务登记情况、服务记录截图、随机抽查服务对象和服务专报上墙情况。
2.信息报送(满分50分)
(1)网站信息报送(任务70条 满分35分)
各镇(街)信息报送全年任务数:江苏农业网10条,金陵农网20条,惠农短信10条;工作动态10条,致富经验2条,农产品展示展销10条,农产品供求信息8条。每少录用一篇扣0.5分,超额完成每条加0.5分,上不封顶。
考核以《江苏省农业网信息报送考核管理办法》和《南京市镇街农业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录用情况统计通报结果为依据。
(2)农业信息材料报送(满分5分)
按时完成布置的各项农业信息工作任务(如农业电商调查及农业物联网建设),及时报送各类农业信息化材料得5分;超时或未完成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3)气象灾情信息报送(满分10分)
各镇(街)辖区内出现重大气象灾害时,信息员及时报送灾情至区气象台的得10分。每少一次扣2分,直至不得分。
考核依据是区气象台灾情收集上报登记记录,及相关图片。
3.气象服务电子产品运行维护(满分5分)
工作期间信息员须保证触摸屏及辖区内室外气象电子显示屏等电子产品开启运行。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上报维修的,得5分;每发现一次电子产品未开启,或不能正常使用扣2分,直至不得分。
此项考核依据是不定期抽检记录。
4.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满分5分)
信息员要借助各种平台或下基层时对涉农企业、种养殖大户和农民进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每年气象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得5分;每少一次扣2分,直至不得分。
此项考核依据是图片、视频记录以及发往气象局的有关信息报道。
5.加分项(最高5分)
各镇(街)工作亮点有媒体报道的,在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每报道1次分别得1分、2分、3分、5分;农业与气象信息工作在市、省级以上会议交流介绍经验的每次得4分。累计得分最高5分。
(二)信息站
信息站得分=气象信息站建设情况得分+涉农服务开展情况得分
1.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情况(满分50分)
(1)设立固定场所并保持整洁得10分,否则不得分;悬挂统一的气象信息服务站标牌得4分,否则不得分;
(2)设立一名气象信息员,承担气象服务工作得4分;
(3)至少配备一台计算机、打印机、触摸屏、电视机和宽带网络得10分,否则不得分;配备气象为农服务图书、宣传品、服务材料得2分,否则不得分。
(4)建设一个气象信息宣传橱窗得5分,否则不得分;并及时更新气象信息内容得5分,否则不得分。
(5)落实服务登记、服务项目公示、定时开放、设备管理、信息员职责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
2.气象服务开展情况得分=信息员年度考核得分×50%
三、奖惩措施
1.区农业局、气象局共同出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农业局科教科、气象局防灾减灾科负责具体考核,考核总分≥100分。信息员和信息站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每年度实施一次,期间不定期抽查,扣减分的情况通报各信息站。
2.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信息站和信息员,每年一次性奖励分别按300元/月测算;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一次性奖励分别按150元/月测算。
3.根据年度考评结果,由区农业局、气象局组织对年度考核达优秀的信息站和信息员开展年度明星评选。评选明星信息站1个、明星信息员2名(可以空缺),并进行表彰和奖励。一次性奖励明星信息站2000元,一次性奖励明星信息员1000元,并优先推荐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气象信息员。
四、其它
本办法由区农业局、气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